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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首次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表彰会

1989年2月,市律师协会召开大会,向97名仍在执业的50年代老律师颁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荣誉证书。同年3月,市司法局党组决定给第二劳改管教总队等3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6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劳改七支队支队长王信平记个人一等功,给劳改七支队党委书记谢伯兴等3人记个人二等功。同年5月8日,市律师协会召开恢复律师制度10周年纪念大会,向130名作出成绩的老律师颁发“上海律师荣誉证章”。同年6月21日,市司法局党组决定给予在制止动乱中作出成绩的上海法律专科学校通令嘉奖。同年12月6日,上海市宪法教育经验交流会暨普法表彰大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表彰257个先进集体和555名先进个人。12月21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首次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表彰会,表彰10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石钟祥、叶松亭、叶杭生、黄仁龙、瞿建、郭大镛、章东海、董敏华、王珉、朱洪超,并授予证书和证章。同时有24名律师受到表扬。同年,市第七劳改支队和劳动阀门厂获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一等功。市劳改局管教处、市劳改局公安处、市第一律师事务所、静安区司法局等4个单位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制止动乱先进集体称号,第二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